退市不免责!证监会:追责这3家退市公司!对A股市场有何影响?
2025年10月13日到16日,短短四天时间里,中国中期、江苏阳光、富通信息这三家已经退市的公司,接连被证监会立案或处罚。 退市时间最长的中国中期,距离摘牌已经过去了16个月,可监管的“追责刀”还是精准落了下来。
这种密集动作,彻底打破了A股市场长期存在的“退市即终点”的幻想。 过去,有些公司觉得只要退市,以前在市场上犯的事就能一笔勾销,现在这条路被堵死了。 退市不是资本市场的“安全区”,反而成了追责的新起点。
江苏阳光这家1999年就上市的老牌公司,在2023年10月被立案调查,2024年5月控股股东因内幕交易被拟处以2.32亿元的天价罚单,公司也随后退市。 可事情并没完。 2025年10月14日,江苏阳光又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里面详细列明了它的两大问题:一是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包括土地转让款占用1.7亿元和应收账款占用2.61亿元;二是信息披露违规,对这么重大的资金占用问题居然不及时披露。
尽管在监管层层督促下,控股股东后来把占用的钱和利息都还上了,但公司和相关责任人还是没能躲过处罚,合计被罚款330万元。 其中公司本身罚了200万,时任董事长个人被罚50万。
富通信息的情况是另一个典型。 它在2024年8月因为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退市。 退市前,它就因为信息披露问题被天津证监局出具过警示函。 退市后没几天,2025年10月16日,它又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正式立案。
调查焦点集中在三大问题上:信息披露严重滞后,比如累计1.56亿元的诉讼、53个银行账户被冻结、重要子公司停工停产这些大事都没及时说;财报数据失实,2023年好几个季度的报告都有会计差错,业绩预告和最终审计结果差了98%;关联交易与内控存在重大缺陷,审计机构直接对其内控报告给出了否定意见。
中国中期则在2024年6月因为2023年年报被出具“无法表示意见”的审计报告而退市。 退市16个月后,它的控股股东中期集团在2025年10月11日被立案调查。 这种哪怕时过境迁也要追究的态度,清晰地表明了监管的立场:退市不是违法行为的“避风港”。
这几家公司的遭遇并非孤例。 2024年以来,证监会已经对67家退市公司启动了违法调查,并对其中46家作出了行政处罚,罚没款总计达到12.46亿元。 还有21家已退市公司仍在调查程序中。 比如泰禾集团,退市两年后,在2025年8月因为隐瞒13起重大诉讼被罚款600万元。 华铁股份在退市前后更是多次被罚,累计罚款金额高达5565万元,实际控制人宣瑞国被罚95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。
退市公司数量本身也在快速增长。 从2021年到2025年9月,A股强制退市公司多达178家,超过了退市改革前退市公司总和的两倍。 光是2025年以来,因为重大违法而实质触及退市指标的公司就有13家,创下历年新高。
监管的追责,远不止罚公司一笔钱那么简单。 它正在构建一个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相结合的“立体化追责”体系。
行政处罚是第一步,而且重点追的是“首恶”和“关键少数”。 2024年以来,有63名高管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。 像华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宣瑞国,不仅被重罚,还被终身挡在了资本市场大门之外。
民事赔偿机制也在同步发力,目的是让受损的投资者能拿到真金白银的补偿。 中证中小投服中心这类机构,通过支持诉讼、示范判决、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工具帮助投资者维权。 在太安堂资金占用案中,通过代位诉讼追回了5.72亿元本息,成为了全国首例“零成本”维权并成功收回大额占用资金的案例。 泽达易盛案中,7195名投资者通过特别代表人诉讼获得了2.85亿元的全额赔偿。 紫晶存储案里,中信建投等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了高达10亿元的赔付基金,让1.7万名投资者在短时间内获得了赔偿。
要是违法行为涉嫌犯罪,监管还会把案子移送给公安机关,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。 2024年以来,证监会已经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超过30家涉嫌信息披露犯罪的退市公司线索。 最典型的例子是康得新原董事长钟玉,因违规披露、欺诈发行等多项罪名,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2020万元。 美尚生态在退市后,不仅被行政处罚,也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相关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已经进入了司法程序,涉及33324名投资者。
这套“行、民、刑”三罚联动的组合拳,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,也让那些试图通过退市“金蝉脱壳”的念头彻底破灭。
这股监管重拳,已经对市场产生了实质影响。 在“占用必偿还,整改有期限,退市不免责”的原则推动下,截至2025年10月17日,已有约8家因资金占用面临退市风险的公司完成了实质性整改,合计清收了被占用资金80亿元。 就连这次被点名的江苏阳光,也在退市后全额归还了控股股东占用的1.7亿元资金。
市场参与者的预期也在悄然改变。 过去那种炒作“壳资源”、博重组的投机氛围受到压制。 监管层通过严格退市标准、强化中介机构责任、削减“壳”资源价值等一系列举措,引导资金从“炒差炒壳”转向关注企业内在价值。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指出,退市追责通过提高违法成本,倒逼上市公司规范治理、真实披露,有助于减少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的现象。
对现有上市公司和“关键少数”来说,这些案例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。 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欣认为,追责不仅针对退市公司本身,更精准指向核心责任人、大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失职的中介机构、配合造假者,这体现了“追首恶”与“打帮凶”并重的执法思路,提高了整个违法链条的违法成本。 国浩律师(上海)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则表示,在“长牙带刺”的监管执法背景下,行政执法、民事追责、刑事打击“三位一体”的立体化追责体系已经在实践中发挥巨大威力。
这场监管风暴的底层逻辑,其实早在2024年4月发布的《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》中就埋下了伏笔。 这份文件明确要求加大对“僵尸空壳”和“害群之马”的出清力度,并强调要健全“行政、刑事和民事赔偿立体化追责体系”。 更早的2022年,证监会发布的《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就已经在为常态化退市后的监管工作铺路,强调要“顺畅衔接、适度监管、防范风险、形成合力”。
证监会主席吴清曾多次强调:“退市不是终点,而是法治化、市场化改革的起点。 ”这句话现在听起来,格外有分量。 从泰禾集团到华铁股份,从江苏阳光到中国中期,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正在将“退市不免责”从政策宣言变成市场常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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